目 录
一、医院职责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三、医院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医院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医院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八、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兰州市口腔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医院职责
兰州市口腔医院是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专科医院。是一家集医疗和科研于一体的医疗机构,兰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甘肃省医保定点单位。医院位于城关区皋兰路62号,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文明的服务态度、良好的医德医风、优美的医疗环境和严格的内部管理,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一流的口腔服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口腔医院为事业差额预算单位,内设19个科室: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总务科、教育培训科、社区保健科、口腔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科、修复科、正畸科、儿童口腔科、特诊科、预防保健科、种植中心、安宁门诊、放射科、供应室、义齿制作中心。(二)人员设置情况
兰州市口腔医院床位编制30张,人员编制110人。现有人数175人,按在编分类,在编人员10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1人。按岗位分类,卫技人员147人,管理人员22人,工勤技能人员6人。按职称分类,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34人,正科级3人,初级及以下人员120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优秀专家1人,兰州市领军人才和兰州市青年专家1人,“金城名医”3人、“金城名护士”2人。
三、医院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兰州市口腔医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合计183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2万元,事业收入170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83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12万元,事业支出合计1700万元。较2022年减少3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卫生科技发展项目拨款减少1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0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1.人员经费
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合计为163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人员经费120.12万元,事业支出人员经费1514.65万元。
2.公用经费
2023年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85.35万元,我院为事业差额单位,公用经费无财政拨款,由事业收入统筹安排。
3.增减变动情况
2023年度基本支出较2022年减少300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下降,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合计1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万元。同2022年项目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卫生科技发展项目财政拨款减少1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
我院2023年部门预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卫生科技发展项目10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
我院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0万元,无下县区支出。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转移支付资金安排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政府性基金资金安排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情况
2023年本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未做经费补助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对一般公务接待费未做经费补助安排;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对一般因公出国(境)未做经费补助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对一般公务用车购置未做经费补助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对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做经费补助安排。
本院“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本院无其他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四、医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我院为差额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由医院自行承担,一般公共预算中对机关运行经费未作安排。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末,我院资产总额5229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6.99万元,非流动资产50687.24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在建工程49289.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63.5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7.26万元,长期待摊费用7万元。
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2022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兰政办发 [2016]24号)、《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兰财监[2014]5号)文件相关要求,我院制定了《兰州市口腔医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口院发〔2019〕62号)、《兰州市口腔医院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兰口院发〔2019〕63号)、《兰州市口腔医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暂行)》(兰口院发〔2019〕64号)、《兰州市口腔医院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兰口院发〔2019〕65号)。财政拨付我院10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共计14236.40万元。根据要求,我院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申报工作,涉及资金14236.40万元。其中完成率90%以上项目8个,完成情况基本良好。
(1)卫生科技发展项目年初预算安排金额为20万元,全年完成数为20万元,完成率100%。
(2)兰州市人才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安排金额为5万元,全年完成数为5万元,完成率100%。
(3)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基数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年初预算安排金额为3.45万元,全年完成数为3.45万元,完成率100%。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安排金额为10.5万元,全年完成数为10.5万元,完成率100%。
(5)2021年度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经费项目,年中追加预算安排28.79万元,全年完成数为25.83万元,完成率为89.72%。
(6)2022年市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年中追加预算安排金额为3.49万元,全年完成数为3.49万元,完成率100%。
(7)疫情防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年中追加预算安排金额为11万元,全年完成数为11万元,完成率100%。
(8)2022年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年中追加预算安排106.03万元,全年完成数为106.03万元,完成率为100%。
(9)2021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预算资金12718.65万元,全年完成数为12718.65万元,完成率100%。
(10)2021年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预算资金8000万元,全年完成数为1332.45万元,完成率16.65%。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我院积极探索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资金日常管理融合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增强绩效运行监控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是强化医院对项目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项目负责人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三对本年未完成的预算资金按照财政局要求及时交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完成。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2022年我院绩效工作按照财政局要求基本完成,项目实行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设备购置进度较慢,项目开展后未充分考虑购置设备前期环境因素及政策因素的改变,造成招标进度缓慢,影响整体支付进度。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1)要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提高重视,年初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监控及风险防控工作,出现偏差,及时纠正;项目实施结束后,对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做好绩效自评价,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做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项目立项有依据,项目实施有方案,实施过程有监控,实施结束有评价。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3)强化科室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从项目具体使用科室,到管理、监控、评价科室,均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达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效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卫生科技发展项目,合计金额为10万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院对各类项目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失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兰州市口腔医院2023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兰州市口腔医院
2023年1月13日